第四部慧国游记-第十二章

格列佛游记[电子书]

我承认,有人曾经悄悄地告诉过我,作为英国的一个臣民,我有义务,一回国就向国务大臣递交一份备忘录,因为一个英国臣民发现的任何土地都是属于国王的。但是我怀疑,如果我们去征服我提到过的这些国家,是不是会像费尔迪南多·柯立兹柯立兹(1485-1547)是西班牙冒险家、殖民者。征服赤身裸体的美洲人那么容易。我想,征服利立浦人所得到的好处几乎抵不上派遣一支海陆军队的消耗;而要征服布罗丁奈格人又使我怀疑这么做是否慎重,是不是安全;而英国军队的头顶上要是悬浮着一座飞岛,他们会不会感到很自在?“慧ⅰ笨蠢吹拐娴亩哉秸没什么准备,对战争这门科学,尤其是对大规模的武器它们绝对是外行,但是,如果我是国务大臣,我是绝不会主张去侵犯它们的。它们小心谨慎、团结一致,它们无所谓畏惧、热爱祖国,这些特点足以弥补它们在军事方面的不足。想想看,两万“慧ⅰ背褰一支欧洲的军队,冲乱队伍,掀翻车辆,用后蹄重重地把士兵的脸踢得稀巴烂,因为它们完全具有,而且值得有奥古斯都那样的性格:Recalcitrat undique tutus拉丁文:“他只朝后踢,却四面都安全”。见贺拉斯《讽刺诗》第二卷第一首第二○行。格列佛的意思是说“慧ⅰ毕癜鹿潘苟家谎完全能保护自己。。的确,我不会主张征服那样一个高尚的民族,倒是希望它们能够或者愿意派遣足够多的“慧ⅰ崩唇袒我们,教教我们学习荣誉、正义、真理、节欲、公德、坚忍、贞洁、友谊、仁慈、忠诚等等这样一些基本原则。在我们大多数语言里还都保留着所有这些表示美德的名词,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能碰得到;我自己虽说读书不多,这些名词还是说得出来的。

此外我还有一个理由,让自己对国王陛下因为我的发现来扩张领土的作法不那么热心。说老实话,我心里有几分不安,不知道君王们以此为由,使其势力散及各地的行为是否正义。比方说吧,一群海盗被风暴刮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最后有一名水手爬上主桅发现了陆地,于是他们就上岸去掠夺财物。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一个毫无恶意的民族,并受到当地人民的友好款待;可是他们却为这个国家起了一个新国名,并以国王的名义正式占领了它,还竖起一块烂木板或者石头以作纪念。他们杀害二三十个当地人,再掳走几个做样品,回国后请求国王赦免了他们。一块以打着“神圣权利”的幌子而得到的新的领土就这样开辟了。国王立刻派船前往那个地方,把当地人赶尽杀绝。为了搜刮当地人的黄金,他们的君主费尽了心机。国王还对一切惨无人道、贪欲放荡的行为大开绿灯,整个大地于是遍染当地居民的鲜血。这一帮该死的屠夫,为远征如此效命的,也就是被派去对那些盲目崇拜偶像的野蛮民族进行改造并使之开化的现代殖民者。

不过坦率地说,我上面那一段叙述跟英国民族毫无关系。在开辟殖民地方面表现得极为明智、小心谨慎、公平合理的英国人完全可以做全世界的楷模。他们慷慨大方地资助宗教和学术的发展,他们选派虔诚、能干的教士传布基督教义;他们谨慎小心地从本王国挑选出生活作风正派的人移居各地,并派出最能干、最廉洁奉公的官员到各处殖民地管理行政,严守正义;更令人高兴的是,他们派出去的总督都是些最有警戒心、最有德行的人,一心一意只考虑到辖区人民的幸福和他们国王主子的荣誉。

但是,我发现的那几个国家似乎都不愿意被殖民者征服、奴役或者赶尽杀绝,他们那里也不盛产黄金、白银、食糖和烟草,所以依我个人的愚见,他们并不是我们表现热情、发挥勇武或者捞点好处的合适的对象。然而,如果那些和这件事更有利害关系的人,觉得应该持与我不同的意见,那么我在依法被召见的时候就准备宣誓作证:在我之前还从未有什么欧洲人到过那几个国家。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相信当地居民的话,事情是不会有什么争议的,除非是有关那两只据说是许多年前出现在“慧ⅰ惫一座山上的“野胡”的一些事可能会引起争议;根据那种说法,“野胡”种类就是它俩的后裔,而据我所知,那两只“野胡”可能就是英国人。这一点,说实话,从它们后裔的面孔来看,虽然比英国人丑得多,却也让我不免有些怀疑;但这是否就说明我们有权去占据那些地方呢,我只有留给精通殖民法的人去考虑了。

至于以国王陛下的名义正式占领那几个地方,我却是从来都不曾想到过,而即使有过那种想法,就我当时的情形来看,为了自我保护和慎重起见,也许还是等以后有更好的机会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