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进当铺,我实在没有好当的了!”于是她翻着炕上的旧毡片和露着棉花的被子:“金铃子这丫头还不中用也无怪她,年纪还不到哩!五毛钱谁肯要她呢?要长样没有长样,要人才不是人才!化钱看样子吗?前些个年头可行,比方我年青的时候,我常跟着我的姨姐到班子里去逛逛,一逛就能落几个多多少少总能落几个现在不行了!正经的班子不许你进,土窑子是什么油水也没有,老庄那懂得看样子的,化钱让他看样子,他就干了吗?就是凤凰也不行啊!落毛鸡就是不花钱谁又想看呢?”她突然用手指在那孩子的头上点了一下。“摆设,总得像个摆设的样子,看这穿戴呸呸!”她的嘴和眼睛一致的歪动了一下。“再过两年我就好了,管她长得猫样狗样,可是她到底是中用了!”
她的颜面和一片干了的海蜇一样。我明白一点她所说的“中用”或“不中用”——。
“套鞋可以吧?”我打量了我全身的衣裳,一件棉外衣,一件夹袍,一件单衫,一件短绒衣和绒裤,一双皮鞋,一双单袜。
“不用进当铺,把它卖掉,三块钱买的,五角钱总可以卖出。”
我弯下腰在地上寻找套鞋。
“哪里去了呢?”我开始划着一根火柴,屋子里黑暗下来,好像“夜”又要来临了。
“老鼠会把它拖走的吗?不会的吧?”我好像在反复着我的声音,可是她,一点也不来帮助我,无所感觉的一样。
我去扒着土炕,扒着碎毡片,碎棉花。但套鞋是不见了。
女孩坐在角落里面咳嗽着,那老妇人简直是喑哑了。
“我拿了你的鞋!你以为?那是金铃子干的事”借着她抽烟时划着火柴的光亮,我看到她打着皱纹的鼻子的两旁挂下两条发亮的东西。
“昨天她把那套鞋就偷着卖了!她交给我钱的时候我才知道。
半夜里我为什么打她?就是为着这桩事。我告诉她偷,是到外面去偷。看见过吗?回家来偷。我说我要用雪把她活埋不中用的,男人不能看上她的,看那小毛辫子!活像个猪尾巴!”
她回转身去扯着孩子的头发,好像她在扯着什么没有知觉的东西似的。
“老的老,小的小你看我这年纪,不用说是不中用的啦!”
两天没有见到太阳,在这屋里,我觉得狭窄和阴暗,好像和老鼠住在一起了。假如走出去,外面又是“夜”。但一点也不怕惧,走出去了!
我把单衫从身上褪了下来。我说:
“去当,去卖,都是不值钱的。”
这次我是用夏季里穿的通孔的鞋子去接触着雪地。
1935年2月5日。
(署名萧红,载1936年2月20日《海燕》第二期。后来收入《萧红散文》时,易名《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