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来他家主人显得烦躁不安,他收到许多信,收一封随手烧一封。
他常常像得了神经错乱症似的大发雷霆,这时他拿马鞭狠狠抽打钉在墙上的那只干枯的手,可这手就在案发的时候不知怎么被窃走了。
他很晚才睡,门窗也关得严严实实,手边总放了好几把枪。半夜里他经常一个人大声说话,好像正在同什么人争吵。
出事那天夜里,他一反常态没有弄出任何一点声音,仆人只是过来开窗的时候才发现约翰爵士已经被杀害。仆人没有怀疑谁是凶手。
我把我所知道的有关死者的情况向行政长官和司法部门官员作了通报,当时在科西嘉全岛进行了严密细致的搜查,但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然而案发后3个月的一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吓得我寒毛直竖的噩梦。我恍惚看见那只手,那只人可怕的手像蝎子,又像蜘蛛沿着我房间的窗帘和墙壁飞快爬行。我接连3次惊醒,又接连3次睡着,接连3次看见这只恶心可怖的手像倒腾脚爪一样倒腾指头,在我房间里狂蹦乱跑。
第二天有人把这只手交给我,手是在公墓中约翰·罗威尔的墓上找到的。因为没有能找到约翰的家人,他就葬到公墓,而交来的手正好缺了食指。
诸位太太,我的故事讲完了,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
女士们一个个心惊肉跳,脸色刷白,簌簌发颤,其中一位大声喊道:
“可这结尾不应该是这样的,事情也没有说清楚!您要是不把您所知道的后来的事情给我们说全,今晚我们就不睡觉。”
法官严肃地微微一笑:
“噢!诸位太太,我肯定会把你们正做着的奇梦搅和糟了。我的想法很简单,这只手的正当主人并没有死,他带着身上还留着的那一只手过来找这只手。但是,我无法知道他是怎么找来的,这可是一种报仇。”
一位太太嗫嚅道:
“不对,事情不应该是这副样子。”
预审法官脸上总挂着微笑,最后说道:
“我早就知道,我的说法不合诸位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