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跳过几年的时间。
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在当时已是大城市。它的居民有十万——有人认为还要多一倍。街道十分狭窄、弯曲、肮脏,特别是汤姆·坎第住的那一带,那儿离伦敦桥不远。房子是木质的,第二层突出于第一层,第三层又突出于第二层。
房子越高,就越宽大。房子的骨架由结实的木梁交叉构成,中间嵌些硬质材料,再涂上泥灰。屋梁按主人的兴趣涂成红的、蓝的或黑的,使这些房子显得很别致。窗子很小,镶着菱形小玻璃,像门一样,装着铰链,向外开。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一个肮脏的死胡同里,那儿叫垃圾大院。房子又小又破,歪歪斜斜,挤得满满的,全是些穷得可怜的人家。坎第一家住在三楼的一个屋里。父亲和母亲在屋角有一张不像样的床;可是汤姆和祖母,还有两个姐姐贝特和南就不受限制了——整个地板都归他们。想睡哪儿都行。屋里有一两条破烂不堪的毯子,几捆陈旧肮脏的干草,但是这些恐怕不能叫做床,因为它们胡乱摆着。早晨它们被踢成一堆,晚上就从里面挑出来用。
贝特和南都是十五岁——一对孪生姐妹。她们是心地善良的姑娘,身上肮脏,衣着破烂,毫无知识。她们的母亲也是一样。可是父亲和祖母却是一对恶魔。只要可能,他们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然后就互相打架,或是和碰上的随便什么人打。不管是醉着还是醒着,他们总是脏话连篇。约翰·坎第是个小偷,他的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乞丐,却没能让他们变成小偷。在这幢房里住的乌合之众里,有一位慈爱的老神父跟别人不一样。国王使得他无家可归,只给他极少的养老金。他常把孩子们拉到一边,悄悄教他们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父还教给汤姆一点拉丁文,教给他怎样读和写。他本可以也教那些女孩的,但她们害怕朋友的嘲笑,有了这种稀奇的本事,女友们是不会容忍的。
整个垃圾大院乱哄哄的,跟坎第家住的房子一个样。酗酒、胡闹和打架在那里是常事,夜夜如此,而且几乎直到天亮。
打破头的事和挨饿一样常见,不过小汤姆并非不愉快。他过得艰难却并不自知。所有垃圾大院的男孩都是这么过的,所以他觉得生活很正常,很舒服。晚上他两手空空地回家时,就知道父亲会先骂他一顿,再打他一顿。完事之后,可怕的祖母还要再来一遍,而且更狠。还知道半夜时仁慈的母亲会溜到他的身边,把自己饿肚子省下来的一星半点面包皮或末末塞给他,也不管丈夫逮到她的这种叛逆行为而常常毒打她。
不,汤姆的生活过得挺好的,特别是夏天。他只需要讨到能活命的食物,因为禁止乞讨的法律很严,罚得也重。他可以用许多时间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那里面有巨人和仙女,矮子和神怪,还有着了魔法的城堡,华丽的国王和王子。他的脑子里渐渐充满了这些奇妙的事,许多夜晚,当他在黑暗中躺在稀薄而又难闻的草上,又累又饿,鞭痛未消之际,便放开想像力,忘了痛楚,津津有味地给自己描绘着一位备受抚爱的王子在王宫中的惬意生活。一个愿望日夜在他脑海中萦回不去:他想亲眼见到一位真正的王子。
他有一次曾把这个愿望讲给垃圾大院里的几个伙伴听,可是他们都无情地讥笑他,挖苦他,以后他宁愿将这个梦想埋在心里。
他常读神父的那些老书,要他解释、阐发。他的梦想和阅读慢慢使他产生一些变化。梦想中的人物是那么美好,他渐渐为自己的破衣烂衫和满身肮脏而难过,希望自己能干干净净,穿得好些。他继续在泥浆中玩耍,仍然喜欢这样,但是在泰晤士河中戏水时,他除了玩之外,还发现了另一种价值,即河水可以把身上洗净。
汤姆常常可以在奇普赛街的五月柱旁和集市上看到一些活动,时而他和伦敦的其他人还有机会看到一队士兵的行列,那是在押送某个不幸的显要从陆地或水路上去,囚禁在伦敦塔内。
一个夏天,他看到可怜的安妮·艾斯裘和三个男人被绑在史密菲德的火刑柱上烧死,还听见一位以前的主教给他们讲道,他对这讲道却没兴趣。是的,总的来说,汤姆的生活是丰富愉快的。
渐渐地,汤姆的关于王子生活的阅读及梦想在他身上产生了强烈影响,他不知不觉地开始扮起王子来了。他的说话举止变得格外端庄气派,令他的好友十分羡慕,感到好玩。不久汤姆在这些年轻人中的威信日渐增长,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带着敬畏之情仰视他,视他为超级人物。他看来知道的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