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是“神”的手所造的。假手于“神”而造美的,是艺术家。
路上的褴褛的乞丐,身上全无一点人造的装饰,然而比时装美(?)女美得多。这里的火车站旁边有一个伛偻的老丐,天天在那里向行人求乞。我每次下了火车之后,迎面就看见一幅米叶〔米勒〕(Millet)的木炭画,充满着哀怨之情。我每次给他几个铜板——又买得一幅充满着感谢之情的画。
女性们煞费苦心于自己的身体的装饰。头发烫也不惜,胸臂冻也不妨,脚尖痛也不怕。然而真的女性的美,全不在乎她们所苦心经营的装饰上。我们反在她们所不注意的地方发见她们的美。不但如此,她们所苦心经营的装饰,反而妨碍了她们的真的女性的美。所以画家不许她们加上这种人造的装饰,要剥光她们的衣服,而赤裸裸地描写“神”的作品。
画室里的模特儿虽然已经除去一切人造的装饰,剥光了衣服;然而她们倘然受了画学生的指使,或出于自心的用意,而装腔做势,想用人力硬装出好看的姿态来,往往越装越不自然,而所描的绘画越无生趣。印象派以来,裸体写生的画风盛于欧洲,普及于世界。使人走进绘画展览中,如入浴堂或屠场,满目是肉。然而用印象派的写生的方法来描出的裸体,极少有自然的、美的姿态。自然的美的姿态,在模特儿上台的时候是不会有的;只有在其休息的时候,那女子在台旁的绒毡上任意卧坐,自由活动的时候,方才可以见到美妙的姿态,这大概是世间一切美术学生所同感的情形吧。因为在休息的时候,不复受人为的拘束,可以任其自然的要求而活动。“任天而动”,就有“神”所造的美妙的姿态出现了。
人在照相中的姿态都不自然,也就是为此。普通照相中的人物,都装着在舞台上演剧的优伶的神气,或南面而朝的王者的神气,或庙里的菩萨像的神气,又好像正在摆步位的拳教师的神气。因为普通人坐在照相镜头前面被照的时间,往往起一种复杂的心理,以致手足无措,坐立不安,全身紧张得很,故其姿态极不自然。加之照相者又要命令他“头抬高点!”“眼睛看着!”“带点笑容!”内面已在紧张,外面又要听照相者的忠告,而把头抬高,把眼钉住,把嘴勉强笑出,这是何等困难而又滑稽的办法!怎样教底片上显得出美好的姿态呢?我近来正在学习照相,因为嫌恶这一点,想规定不照人物的肖像,而专照风景与静物,即神的手所造的自然,及人借了神的手而布置的静物。
人体的美的姿态,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凡美的姿态,都是从物理的自然的要求而出的姿态,即舒服的时候的姿态。这一点屡次引起我非常的铭感。无论贫贱之人,丑陋(?)之人,劳动者,黄包车夫,只要是顺其自然的天性而动,都是美的姿态的所有者,都可以礼赞。甚至对于生活的幸福全然无分的,第四阶级以下的乞丐,这一点也决不被剥夺,与富贵之人平等。不,乞丐所有的姿态的美,屡比富贵之人丰富得多。试入所谓上流的交际社会中,看那班所谓“绅士”,所谓“人物”的样子,点头,拱手,揖让,进退等种种不自然的举动,以及脸的外皮上硬装出来的笑容,敷衍应酬的不由衷的言语,实在滑稽得可笑,我每觉得这种是演剧,不是人的生活。作这样的生活,宁愿作乞丐。
被造物只要顺天而动,即见其真相,亦即见其固有的美。我往往在人的不注意,不戒备的时候,瞥见其人的真而美的姿态。但倘对他熟视或声明了,这人就注意,戒备起来,美的姿态也就杳然了。从前我习画的时候,有一天发见一个朋友的pose〔姿态〕很好,要求他让我画一张sketch〔速写〕,他限我明天。到了明天,他剃了头,换了一套新衣,挺直了项颈危坐在椅子里,教我来画。……这等人都不足与言美。我只有和我的朋友老黄按即作者的好友、口琴家黄涵秋。,能互相赏识其姿态,我们常常相对坐谈到半夜。老黄是画画的人,他常常嫌模特儿的姿态不自然,与我所见相同。他走进我的室内的时候,我倘觉得自己的姿势可观,就不起来应酬,依旧保住我的原状,让他先鉴赏一下。他一相之后,就会批评我的手如何,脚如何,全体如何。然后我们吸烟煮茶,晤谈别的事体。晤谈之中,我忽然在他的动作中发见了一个好的pose,“不动!”他立刻石化,同画室里的石膏模型一样。我就欣赏或描写他的姿态。
不但人体的姿态如此,物的布置也逃不出这自然之律。凡静物的美的布置,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即顺当的,妥帖的,安定的。取最卑近的例来说:假如桌上有一把茶壶与一只茶杯。倘这茶壶的嘴不向着茶杯而反向他侧,即茶杯放在茶壶的后面,犹之孩子躲在母亲的背后,谁也觉得这是不顺当的,不妥帖的,不安定的。同时把这画成一幅静物画,其章法(即构图)一定也不好。美学上所谓“多样的统一”,就是说多样的事物,合于自然之律而作成统一,是美的状态。譬如讲坛的桌子上要放一个花瓶。花瓶放在桌子的正中,太缺乏变化,即统一而不多样。欲其多样,宜稍偏于桌子的一端。但倘过偏而接近于桌子的边上,看去也不顺当,不妥帖,不安定。同时在美学上也就是多样而不统一。大约放在桌子的三等分的界线左右,恰到好处,即得多样而又统一的状态。同时在实际也是最自然而稳妥的位置。这时候花瓶左右所余的桌子的长短,大约是三与五,至四与六的比例。这就是美学上所谓“黄金比例”。黄金比例在美学上是可贵的,同时在实际上也是得用的。所以物理学的“均衡”与美学的“均衡”颇有相一致的地方。右手携重物时左手必须扬起,以保住身体的物理的均衡。这姿势在绘画上也是均衡的。兵队中“稍息”的时候,身体的重量全部搁在左腿上,右腿不得不斜出一步,以保住物理的均衡。这姿势在雕刻上也是均衡的。
故所谓“多样的统一”,“黄金律”,“均衡”等美的法则,都不外乎“自然”之理,都不过是人们窥察神的意旨而得的定律。所以论文学的人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论绘画的人说,“天机勃露,独得于笔情墨趣之外。”“美”都是“神”的手所造的,假手于“神”而造美的,是艺术家。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二日。《小说月报》第20卷第1号(192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