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席以后,恶剧的精彩节目来了。例如午宴,入席往往是下午两点钟,肚子饿得很了。但不得吃菜吃饭。先拿起杯来,站起身来,谢谢主人,喝一杯空肚酒,喝得头晕眼花。然后“请,请”,大家吃菜。这在我是一件大苦事。因为我平生不曾吃过肉。猪肉,牛肉,羊肉一概不吃。抗战前十年是吃净素的。逃难后开戒吃了鱼,但猪油烧的鱼仍不能下咽。因为我有一种生理的习惯,怕闻猪油及肉类的气味。这点,主人大都晓得,特为我备素菜。两三盆素菜,香菇竹笋之类,价格最高而我所最不欢喜吃的素菜,放在我的面前。“出力不讨好”这一念已经使我不快,何况各种各样的荤腥气味,时时来袭我的嗅觉。——这原是我个人因了特殊习惯而受的苦,不可算在“宴会之苦”的公账上。但我从旁参观其他的人吃菜的表演,设身处地,我相信他们也有种种苦难。圆桌很大,菜盆放在中央,十二三只手臂辐拢来,要各凭两根竹条去攫取一点自己所爱吃的东西来吃,实在需要最高的技术!有眼光,有腕力,看得清,夹得稳,方才能出手表演。这好比一种合演的戏法!“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我看见有几个人,技术非常巧妙。譬如一盆虾仁,吃到过半以后,只剩盆面浅浅的一层。用瓢去取,虾仁不肯钻进瓢里,而被瓢推走,势将走出盆外。此时最好有外力帮助。从反对方向来一股力,把虾仁推入瓢中。但在很客气的席上,自己不便另用一手去帮,叫别人来帮,更失了彬彬有礼的宴会的体统。于是只得运用巧妙的技术。大约是先下观察功夫,看定了哪处有一丘陵,就对准哪处,用迅雷不及掩耳的势力,将瓢一攫。技术高明的,可以攫得半瓢;技术差的,也总有二三粒虾仁入瓢,缩回手去的时候不伤面子。因为此种表演,为环桌二十余只眼睛所共睹,而且有人替你捏两把汗。如果你技术不高明,空瓢缩回,岂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中,颜面攸关呢!
我在宴会席上,往往呆坐,参观各人表演吃菜。我常常在心中惊疑:请人吃饭,为什么一定要取这种恶作剧的变戏法的方式呢?为什么数千年来没有人反对或提倡改革呢?至此我又发生了一个大疑问:“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圣贤把这两件事体并称,足证它们在人生具有同等的性状与地位。何以人生把“色”隐秘起来,而把“食”公开呢?要隐秘,大家隐秘;要公开,大家公开!如果大家公开办不到,不如大家隐秘。因为这两件事,从其丑者而观之,两者都是丑态。吃饭一事,假如你是第一次看见,实在难看得很;张开嘴巴来,露出牙齿来,伸出舌头来,把猪猡的肾肠,鸡鸭的屁股之类的东西拼命地塞进去,“结格结格”地咀嚼,淋淋漓漓的馋涎。这实在是见人不得的事!何以大家非但不隐秘,又且公开表演呢?
“不以人废言”,我不忘记周作人的两句话:“人是由动物‘进化’的”,“人是由‘动物’进化的”。前句强语气在“进化”二字,所以人“异于禽兽”。后句强语气在“动物”二字,所以人与动物一样有食欲性欲。这是天经地义。但在习惯上,前者过分地隐秘,甚至说也说不得;后者过分地公开,甚至当作礼节,称为“宴会”。这实在是我生一大疑问。隔壁招贤寺里的弘伞法师,每天早晨吃一顿开水,正午吃一顿素饭。一天的饮食问题就解决。他到我家来闲谈的时候,不必敬烟,不必敬茶,纯粹的谈话。我每逢看到这位老和尚,常常作这样的感想:人是由“动物”进化的,“动物欲”当然应该满足;做和尚的只有一种“动物欲”,也当然要满足。但满足的方式,越简单越好,越隐秘越好。因为这便是动物共通的下等欲望,不是进化的文明人的特色,所以不值得公开铺张的。做和尚的能把唯一的动物欲简单迅速地满足,而致全力于精神生活,这正是真的和尚,也正是最进化的人。和尚原作别论,不必详说。总之,两种“动物欲”的“下等”程度即使有高低之差,不能如我前文所说“要隐秘大家隐秘,要公开大家公开”。但饮食一事,不拘它下等得如何高尚,至少不值得大事铺张,公开表演。根据这理论,我反对宴会,嫌恶宴会。
“三不先生”的资格,我也许不能永久保有。但至少,不宴会的“一不先生”的资格,我是永远充分具备的。
卅六〔1947〕年五月卅一日于杭州作。《论语》第132期(吃的专号)(194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