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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北魏有个掌管京城洛阳的官员叫元志。他一向恃才自傲(依仗自己的才能而骄傲自大,轻视旁人),看不起那些才疏学浅的达官贵人。
有一次,元志乘车外出,行至半路,正巧遇上御史中尉李彪的车子对面驶来。元志的官职比李彪的小,按理应给李彪让路。但是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给他让路。李彪看到元志这样,不禁大怒,责问他:“我是堂堂御史中尉,官职比你的大多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让路?”
元志说:“我是这里的地方官。你不过是洛阳的一个住户而已。哪有地方官给住户让路的道理?”
他们两个互不相让,最后闹到皇上那里。皇上觉得两人的话都有道理,便说道:“你们两位都是朕的爱臣,洛阳又是朕的国都。你们以后分开走,各走路的一边,在自己的道上催马扬鞭吧!”
解释:原指分道路而行。比喻因目标不同而各奔前程或各干各的事情。也作分路扬镳。镳:马勒口;扬镳:指驱马前进。
出处:《南史·裴子野传》:“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
《成语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