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文人相轻”

鲁迅杂文选[电子书]

今年的所谓“文人相轻”,不但是混淆黑白的口号,掩护着文坛的昏暗,也在给有一些人“挂着羊头卖狗肉”的。

真的“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的能有多少呢!我们在近几年所遇见的,有的是“以其所短,轻人所短”。例如白话文中,有些是诘屈难读的,确是一种“短”,于是有人提了小品或语录,向这一点昂然进攻了,但不久就露出尾巴来,暴露了他连对于自己所提倡的文章,也常常点着破句,“短”得很。有的却简直是“以其所短,轻人所长”了。例如轻蔑“杂文”的人,不但他所用的也是“杂文”,而他的“杂文”,比起他所轻蔑的别的“杂文”来,还拙劣到不能相提并论。那些高谈阔论,不过是契诃夫(A·Chekhov)所指出的登了不识羞的顶颠,傲视着一切,被轻者是无福和他们比较的,更从什么地方“相”起?现在谓之“相”,其实是给他们一扬,靠了这“相”,也是“文人”了。然而,“所长”呢?

况且现在文坛上的纠纷,其实也并不是为了文笔的短长。文学的修养,决不能使人变成木石,所以文人还是人,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热烈。从圣贤一直敬到骗子屠夫,从美人香草一直爱到麻疯病菌的文人,在这世界上是找不到的,遇见所是和所爱的,他就拥抱,遇见所非和所憎的,他就反拨。如果第三者不以为然了,可以指出他所非的其实是“是”,他所憎的其实该爱来,单用了笼统的“文人相轻”这一句空话,是不能抹杀的,世间还没有这种便宜事。一有文人,就有纠纷,但到后来,谁是谁非,孰存孰亡,都无不明明白白。因为还有一些读者,他的是非爱憎,是比和事老的评论家还要清楚的。

然而,又有人来恐吓了。他说,你不怕么?古之嵇康,在柳树下打铁,钟会来看他,他不客气,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于是得罪了钟文人,后来被他在司马懿面前搬是非,送命了。所以你无论遇见谁,应该赶紧打拱作揖,让坐献茶,连称“久仰久仰”才是。这自然也许未必全无好处,但做文人做到这地步,不是很有些近乎婊子了么?况且这位恐吓家的举例,其实也是不对的,嵇康的送命,并非为了他是傲慢的文人,大半倒因为他是曹家的女婿,即使钟会不去搬是非,也总有人去搬是非的,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者是也。

不过我在这里,并非主张文人应该傲慢,或不妨傲慢,只是说,文人不应该随和;而且文人也不会随和,会随和的,只有和事老。但这不随和,却又并非回避,只是唱着所是,颂着所爱,而不管所非和所憎;他得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像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来斯(Hercules)的紧抱了巨人安太乌斯(Antaeus)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

五月五日。

(原刊一九三五年六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六号,后收入《且介亭杂文二集》)

注释

指林语堂。他发表《论语录体之用》说:“吾恶白话之文,而喜文言之白,故提倡语录体。”又他在《新语林》创刊号上(1934年7月)的《论个人笔调》,却将引文“有时过客题诗,山门系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鸾。”错点为:“有时过客题诗山门,系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鸾。”

嵇康(224—263):字叔夜,三国时文学家,后被司马昭所杀。钟会(225—264),字士季,曾统兵伐蜀,蜀平后谋反,被杀。司马懿(179—251),字仲达,为三国时政治家、军事家,曾专擅朝政。司马昭(211—265),司马懿之子,三国时魏权臣,后灭蜀。文中司马懿应为司马昭。

古希腊神话中,赫尔库来斯是宙斯的儿子,神勇有力。安太乌斯是地神盖娅的儿子,只要靠着地面,就力大无穷。后赫尔库来斯把安太乌斯紧紧抱起,使他脱离地面,扼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