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译自《巴黎至耶路撒冷纪行》。
●夏多勃里昂[法]
我们的船,取道麦努夫运河,这样一来,西边大支流上华茂的棕榈林,就无由得见了。这条支流通向利比亚沙漠,西岸一带,现正遭阿拉伯人扰攘。出麦努夫运河,继续溯流而上,左首能看到穆格托姆山峰,右面尽是利比亚境内高大的沙丘。不一时,从山丘的间隙处,依稀可看到金字塔尖:实则尚隔八十余里。这段航程,几历八小时,我一直独立船首,遥望金字塔群。渐次临近,陵墓也越发见出形制宏伟,高耸入云。宽展如同洋面的尼罗河;相为映发的绿芜与黄沙;棕榈树,无花果树,圆穹顶,开罗的清真寺与宣礼塔;远处塞高拉村的梯形金字塔,源源而来的滔滔河水:自成一幅无与伦比的画面。鲍舒哀鲍舒哀(1627—1704),法国神学作家,语见《漫说世界史》。有言:“世人不管多肆力,万事到头终归空:蔚为壮观的金字塔,竟是一无用处的坟墩头!且不说法老修造了金字塔,未必就葬得进去,享其寝陵。”
然而,我得承认,瞥眼看到金字塔,心头陡兴一股赞佩之情。出自人类之手的最伟大建筑物,却是一座坟!哲人思量及此,会浩叹一声,或揶揄一笑,这可想而知。但是,为何把齐阿普斯金字塔埃及最大的金字塔,高146米,塔基边长230米,计用两吨半巨石230万块,费时三十年始建成。仅仅看成是一堆巨石加一副枯骨?造这样一座坟,不是有感于生死无常,而是出于渴求永生的本能:陵墓如界石,不是宣告有涯之生的终结,而是标志无穷运命的肇始,犹之乎建于永恒疆域上的一座通向不朽之门。狄奥多罗斯狄奥多罗斯,长期居住罗马的西西里史学家,约生活于公元前90—前21年。曾说:“埃及人把人生一世看作须臾一瞬,无甚紧要;相反,对身后令人怀念的功德,却极为关注。所以,他们把生者的宅第权当过客的逆旅,而把死者的坟墓称为永久的归宿。故此,埃及古王对起造宫殿,淡焉漠焉,于营造寝陵,却殚精竭虑。”
凡是建筑,令人都求其有一种实用价值,殊不知对普通百姓而言,精神作用的品格更高;古之立法者,亦正有鉴于此。瞻望冢墓,难道不能予人教示?一代帝王愿借此把教谕垂之久远,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宏伟的建筑,足以使整个人类社会引以为荣。有些殿宇,把对一个民族的缅怀,延续得比其存在年代还久长,与在废弃的荒地上繁衍生息的后人,共时同代;除非不介意于一族一姓之是否彪炳史册,否则,就不必去腹诽心谤。至于其形式,是古罗马剧场,还是埃及金字塔,出入并不大。对一个不复存在的民族,遗留的一切俱是坟墓。一代伟人去世之后,他生前的府邸,比死后的寝陵,更其虚空:陵墓至少有用于其骸骨,而巍巍宫室,焉能保存其往昔的欢情于万一?
极而言之,墓穴虽小小一方,对谁都已足够;如马锡安·莫雷所说,六尺之土,于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也绰乎有余。在林间树阴下,与在圣彼得大堂的穹顶下,同样可以赞颂上帝;住在茅草棚,与身居卢浮宫,也一样过日子:这种论调的偏颇之处,是把一类事混同于另一类事。再者,一个根本不知艺术为何物的民族,比之于留下辉煌遗迹的民族,未必活得更为欢快。早先说牧人生活得无忧无虑,在树林里优哉游哉,世人现已不信。因为知道,朴质如牧民,为杀食邻人的羊,会不惜大动干戈。他们栖身之处,墙上既不见攀满悦目的蔓藤,洞里也不会飘浮芬芳的香味,而往往浓烟呛人,给发酵的奶酸气憋得透不过气来。从诗和哲学的角度看,一个弱小种族,尤其尚处于半开化状态的,似更能体味各种生趣;但无情的历史,却使他们吃尽外族的苦头。有些人之所以声嘶力竭反对荣名,不正是对名望大为爱慕?在我,决不会把建造偌大金字塔的法老看作神经不正常,相反,倒会视若一位襟怀远大的君主。以筑造陵墓来胜战时间,让后人、律法、习尚,世世代代,站在灵柩前为之心折,如此念头,不可能出诸凡庸之心。如果说,这是骄狂,那至少是一种好大喜功的骄狂。要说虚荣,建造像金字塔这种能存迹三四千年的虚荣,千载之下,自可算作一桩功业!
(罗新璋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