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论(节选)

世界百篇经典杂文[电子书]

●拉布吕耶尔[法]

心不在焉的人

梅纳尔克走下楼梯,开门准备外出,可是他又把门关上了,他发现自己还戴着睡帽,再看看,他又发现胡子只刮了半边,剑佩在右边,长袜翻转在鞋后跟上,衬衣飘在紧身长裤外面。如果他在广场上行走,他突然会感到胸部或面孔受到猛烈的打击;他懵懵懂懂,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一直到睁开眼睛他才恍然大悟:他迎面撞着一根车辕或者前方一个工人肩着的木板。一天,有人看见他同一个盲人撞了个正着,结果两人都仰天倒在地上。他几次在街道上同亲王们相遇,但直到亲王走到身边他才突然发现,赶忙闪身让在墙根前。他翻箱倒柜寻找东西,他乱嚷乱叫,他大发雷霆,他把仆人逐个唤来,骂他们把什么都弄丢了,把什么都搞得乱七八糟。其实,他要找的手套就戴在他手上,就像那戴着面纱找面纱的女人。他进入国王的寝宫,在一座吊灯下走过时他的假发被勾住悬在半空中;所有的侍臣都抬头望着假发,哄然大笑;梅纳尔克也望着,并且比别人笑得更响。他用眼睛在人群中搜索,看谁裸露着耳朵,看谁没有戴假发。要是他走在街上,他会突然认为自己迷了路。他心情紧张,赶紧问行人他这是在什么地方。而别人回答的正是他所住的那条街的名字。有时他进入自己家门,但马上又退出来,以为走错了门。他从法院出来,看见台阶上停着一辆四轮马车,他以为自己的马车在等他,便坐了进去,马夫扬鞭赶马,以为是送自己的主人回家。到了,梅纳尔克冲出车门,走过院子,登上楼梯,穿过候见厅、卧室,直入工作室;一切对他都是熟悉的,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他坐下来,他休息,俨然在自己家里。主人回来了:梅纳尔克起身迎接他;他彬彬有礼,请来人坐下,以为在尽屋主之谊。他或侃侃而谈,或沉思默想,然后又继续高谈阔论。主人心中烦躁,不胜惊异;梅纳尔克也暗暗吃惊,但他不露声色:他面前是一个不知趣的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这人迟早要离去的。抱着这个希望,他耐着性子,到天黑,他才恍然大悟……

还有一次,他在教堂门口把一个盲人当作柱子,并且把他手中的木钵当作圣水盆。他把手浸在钵里,然后把手举到额上,但这时他听见柱子开腔了,而且对他念了一段祝祷。他进入殿内,以为找到一张空跪椅,他将自己笨重的身体扑了上去;那玩意儿弯曲了,坍塌了,而且挣扎着想叫喊;梅纳尔克发现自己双膝跪在一名身材很矮小的男人的腿上,自己的胸脯贴着他的背脊,自己的两臂搭在他肩上,手捂着他的鼻子和嘴;梅纳尔克狼狈不堪,赶紧站起来,另外找地方下跪。为了祈祷,他想从口袋里把经书掏出来,结果他掏出来的是一只拖鞋。原来他把拖鞋当成经书,揣在口袋里从家中带出来了。他还没有走出教堂,一个穿号衣的仆人就追了上来,笑着问他是否拿了主教老爷的拖鞋。梅纳尔克给他看自己那只拖鞋,并且说:“我只有这一只。”可是他接着在身上摸了摸,结果又掏出主教的那一只鞋。原来梅纳尔克刚才去探望生病的主教,主教躺在火炉旁边。告辞之前,他把这只拖鞋当成自己掉在地上的手套拾了起来。

爱吹牛的人

阿里亚想使人相信他什么书都读过,什么事都见过。他装腔作势,把自己扮成博学多才的人物;与其讷口沉默或者显得无知,他毋宁信口雌黄。在一位要人的宴会上,宾主谈论北方某国的宫廷生活。他打断那些知情人的讲话侃侃而谈,好像这个遥远的国度是他土生土长的故乡;他对该国宫廷的礼俗,对该国的妇女、法律和习惯发表了一通议论,还讲叙了一些奇闻轶事;他觉得自己的谈吐饶有风趣,带头哈哈大笑。一位客人壮着胆子反驳他,用确凿的证据指出他的谈话与事实不符。阿里亚一点也不慌乱,反而向对方开火:“我的话是绝对可靠的:这些情况是塞东告诉我的,他是法国驻该国大使。我同他很熟,是老交情,他几天前才回到巴黎,我们聊了很长时间,他和我无所不谈。”他继续打断别人的谈话,而且语气更加自信。可是,另一位客人这时对他说:“刚才同你讲话的就是塞东先生,他刚刚从他的使馆回来。”

自负的人

梅里佩是一只披着各色羽毛的鸟,但这些羽毛不是他的。他不说话,他不思考,他只是重复别人的情感和话语。他对别人的思想一知半解,常常张冠李戴。而且他在重复别人刚才的讲话时竟以为在阐述自己独特的见解。同他这种人一块呆一刻钟还可以,再长了他就支支吾吾,前言不对后语,把些许的记忆力赐给他的微弱光芒丧失殆尽,露出他的本相。惟独他本人不知道他距离崇高和英豪是多么遥远;他无法理解人们的才智可以达到多么高的顶峰,他天真地认为所有人都同他一样平庸,所以他的神态、举止表明他认为自己在这方面的英才比起谁也不逊色。他经常自言自语,而且当着别人的面;人们看见他仿佛时刻在运筹帷幄,决断机要。如果你向他致敬,他会显得困惑,不知道是否应该还礼;而他还在犹豫不决的当儿,你已经走开了。他的虚荣心使他钻入上流社会,使他成为一个超过他能力的人,一个他不配做的人。从他那副神气,看得出他一心记挂着自己的外表,他知道自己的衣服很合身,他的打扮很入时;他以为所有的眼睛都望着他,以为人们摩肩接踵,以一睹他的风采为快。

钻营者

莫佩斯和我素不相识,由于他登门造访,我才见过他一面;他请不认识的人把他带到从未谋面的人家中;他给仅仅面熟的女人写信;他钻进一些受人尊重但与他素昧平生的人物当中,而且常常旁若无人,打断别人的谈话,以可笑的方式大发议论。有一次,他出席一个集会,见空位就坐,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别人请他离开那个留给某位大臣的位置,他又跑到公爵的位置上就座。他成了众人的笑柄,而惟独他本人板着脸孔,毫无笑容。你要是把一条狗从国王的扶手椅上赶开,它会爬上布道者的讲坛,而且无所谓地望着大家,既不显得尴尬,也不显得惭愧:这条狗同蠢人一样,毫无廉耻。

(程依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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