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再举科学研究来作个例。辛亥革命的时候,全国没有一个科学研究的机关,这是历史的事实。国内现在所有的科学研究机关,——从最早成立的北京地质调查所,到最近成立的中央研究院,——都是这二十年中的产儿。二十年是很短的时间,何况许多科学研究所与各大学的科学试验室又都只有四五年的历史呢?然而在这短时间内,在经费困难与时局不安定之下,我们居然发展了不少方面的科学。在自然科学的方面,地质学与古生物学的成绩是无疑的赶过日本的六十年的成绩了;生物学,生理学,药物化学,气象学,也都有了很显著的成绩。在历史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方面,中央研究院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在考古学上的工作,地质调查所在先史考古学上的工作,北平社会调查所与南开经济学院在经济社会方面的调查工作,也都在短时期中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世界学人的承认。二十年中有了这些方面的科学发展,比起民国初元的贫乏状态来,真好像在荒野里建造起了一些琼楼玉宇,这不可以算是这二十年的大进步吗?
这样的历史比较,是打破悲观鼓舞信心最有效的方法。即如那二十年中好像最不争气的交通事业,如果用历史眼光去评量,这里那里也未尝没有一点进步。我们从徽州山里出来的人,从徽州到杭州从前要走六七天,现在只消六点钟了,这就是二十四倍的进步。前十年,一个甘肃朋友来到北京,走了一百零四天;上星期有人从甘肃来,只消走十四天了;今年年底,陇海路通到了西安,时间更可以缩短了。
但这二十三年中最伟大而又最容易被人忽略的进步,要算各方面的社会改革。最明显的当然是女子的解放。在身体的方面,现在二十岁左右的中国女子不但恢复了健全的人样,并且渐渐的要变成世界上最美的女性了。在教育的方面,男女同学的实行不过十多年,现在不但社会默认为当然,在校的男女学生也都渐渐消除了从前男女之间那种种不自然的丑态。此外如女子的经济地位与法律地位的抬高,如女子参加职业和社会政治事业的人数的加多,如婚姻习惯的逐渐变更,如离婚妇女与再嫁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的改善,这都是二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大进步。
我记得在民九的前后,四川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子杀了她的“十不全”的残废丈夫,她在法庭上的自辩是:“我没有别的法子可以避开他!”四川的法院判了她十五年的监禁。这个案子详到司法部,部里的大官认为判得太轻了,把原审法官交付惩戒。有一天,在一个席上,一位有名的法学家(那时是法官惩戒委员会的会长)大骂我们北京大学的教授,说我们提倡打倒礼教,所以影响到四川的法官,使他们故意宽纵这样谋杀亲夫的女人!然而十年之后,国民政府颁布的新刑律与新民法,有许多方面比我们在民八九年所梦想的还要激进的多了。时代变了,法学家也只好跟着走了。
总而言之,这二十三年中固然有许多不能满人意的现状,其中也有许多真正有价值的大进步。革命到底是革命,总不免造成一些无忌惮的恶势力,但同时也总会打倒一些应该打倒的旧制度与旧势力。有许多不满人意的事,当然是革命后的纷乱时期所造成的,所以我们也赞成“革命尚未成功”的名言。但我们如果平心估量这二十多年的盘账单,终不能不承认我们在这个民国时期确然有很大的进步;也不能不承认那些进步的一大部分都受了辛亥以来的革命潮流的解放作用的恩惠。明白承认了这二十年努力的成绩,这可以打破我们的悲观,鼓励我们的前进。事实明告我们,这点成积还不够抵抗强暴,还不够复兴国家,这也不应该叫我们灰心,只应该勉励我们鼓起更大的信心来,要在这将来的十年二十年中做到更大什伯倍的成绩。古代哲人曾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悲观与灰心永远不能帮助我们挑那重担,走那长路!
二十三年双十节后二日。选自《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1935年12月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