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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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封信,前面说她嫂嫂为了她的事竟至上吊寻死,后面说她哥哥不但不寄一钱,甚至于不准她妹妹提起“先人”两个字。李超接着这封信,也不知气得什么似的。后来不久她就病倒了,竟至吐血。到了八年春天,病势更重,医生说是肺病。那时她的死症已成。到八月就死了。

李超病中,她姊夫屡次写信劝她排解心事,保重身体。有一次信中,她姊丈说了一句极伤心的趣话。他说:“吾妹今日境遇与兄略同。所不同者,兄要用而无钱,妹则有钱而不得用。”李超“有钱而不得用”,以至于受种种困苦艰难,以至于病,以至于死,……这是谁的罪过?……这是什么制度的罪过?

李超死后,一切身后的事都靠她的同乡区君,陈君瀛等料理。她家中哥嫂连信都不寄一封。后来还是她的好姊夫欧君替她还债。李超的棺材现在还停在北京一个破庙里,她家中也不来过问。现在她哥哥的信居然来了。信上说他妹子“至死不悔,死有余辜”!

以上是李超的传完了。我替这一个素不相识的可怜女子作传,竟做了六七千字,要算中国传记里一篇长传。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的工夫做她的传呢?因为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做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可以算做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我们研究她的一生,至少可以引起这些问题:

(一)家长族长的专制 “尔五叔为族中之最尊长者,二伯娘为族中妇人之最长者。若不禀报而行,恐于理不合。”诸位读这几句话,发生什么感想?

(二)女子教育问题 “侬等祖先为乡下人,所有远近乡邻女子,并未曾有人开远游求学之先河。今尔若孑身先行,事属罕见创举。乡党之人必多指摘非议。”“举廷五叔及甫弟等均以为女子读书稍明数字便得。”诸位读这些话,又发生什么感想?

(三)女子承袭财产的权利 “此乃先人遗产,兄弟辈既可随意支用,妹读书求学乃理正言顺之事,反谓多余。揆之情理,岂得谓平耶?”诸位读这几句话,又发生什么感想?

(四)有女不为有后的问题 《李超传》的根本问题,就是女子不能算为后嗣的大问题。古人为大宗立后,乃是宗法社会的制度。后来不但大宗,凡是男子无子,无论有无女儿,都还要承继别人的儿子为后。即如李超的父母,有了李超这样的一个好女儿,依旧不能算是有后,必须承继一个“全无心肝”的侄儿为后。诸位读了这篇传,对于这种制度,该发生什么感想?

民国八年十二月。选自《胡适文存》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