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我讲述了的家庭,在回到白金汉街当晚,我们又就此很认真谈论了一番。姨奶奶对那家人很挂念,谈话后,她抱着双臂,在屋里来回走了2个多钟头。她格外激动时,就总这么走来走去,而她这种踱步的时间就可表示她激动的程度。这一次,她是这样不安,竟感到有敞开卧室门的必要,这样她就可以从这间卧室的墙一直走到另一间卧室的墙了。狄克先生和我静静坐在火炉旁,她则沿着这定下的路线,迈着不变的步子,依着钟摆一样准确的规律,不断地走进走出。
狄克先生外出就寝后,就剩下姨奶奶和我了,这时我便坐下给那两位老小姐写信。这时,姨奶奶走乏了,照例折起衣裙,在火炉边坐下。可她不像往常那样把杯子端在膝盖上坐着,而把杯子放在炉架上。她用右臂支着左胳膊肘,左手则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每次,我从我正埋头写的信上抬起眼来,总遇到她的眼睛。“我的心情很平静,我亲爱的,”她总点点头叫我安心,并这么说道,“不过,我有点不安和忧虑。”
在她上床前,我由于太忙,竟没注意到她并没有动用炉架上的混合剂(她就是那么称那东西的)。我敲门告诉她我这一发现时,她比往常更慈祥地来到门前,可是她只说:“我今天晚上没心情吃它了,特洛。”然后摇摇头又进去了。
早晨,她看了我给那两位老小姐写的信,她表示同意。我把信发出。再没别的事可做,只有尽量耐心地等待回信了。一个雪夜,我从博士家往回走,仍然还处于这种期待的状况中,那时我已这么期待了几乎一个星期了。
那一天冷极了。一场刺骨的东北风已刮了一些时候,现在风和白昼一起沉下去了,开始下起了雪。我记得,雪大片大片地下,不断地下,积得很厚。听不出车轮声和脚步声了,仿佛街上铺了厚厚一层羽毛。
在那样一个夜里,我自然走最近的路回家。最近的路就是穿过圣马丁教堂巷。使那地方得名的那教堂当时所占的面积比较小些;由于空地不多,这条巷子弯弯曲曲地通往斯特兰街。经过立着圆柱的台阶时,我在拐角处看到一张女人的脸。那张脸也朝我看看,然后就从那条窄窄的胡同走了,看不见了。我认得它。我在什么地方见过它。可我记不起是在哪里了。因为它,我产生了一种联想而心有所触。可是看到它时我正在想着别的什么,所以那联想就变得混乱了。
在教堂的台阶上,有一个佝偻的人影,这人正把背着的东西往雪地上放并加以整理;我在看见那张脸的同时也看见了这人。我不觉得我在惊诧中曾停下来,可是,当我往前走时,不管怎样,他站了起来,转过身朝我走来。我和皮果提先生面对面站住了。
这时,我记起了那张脸。那是马莎,那天晚上在厨房里,爱米丽就是把钱给她的。马莎·恩德尔——汉姆这么告诉我来着,就是拿所有沉入海底的珍宝来换,他皮果提先生也不愿看到他的外甥女和这女人在一起。
我们亲热地握手,一开始我们谁也说不出话来。
“卫少爷!”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说,“看到你我就高兴,少爷。碰见得好呀,碰见得好呀!”
“碰见得好呀,我亲爱的老朋友!”我说。
“我本想今晚去找你,少爷,”他说道,“可我知道你姨奶奶住在你那儿——因为我去雅茅斯时到你那里去过——我就怕太晚了。我应该在明天离开前,一大早去看你呢,少爷。”
“又要走?”我说道。
“是呀,少爷,”他耐心地摇摇头说道,“我明天走。”
“你刚才要去哪儿?”我问道。
“嘿!”他抖着他长发上的雪说道,“我要去一个地方过夜。”
在那时,有一个马厩的院子,其侧门可通金十字架旅店;那家旅店于我是很值得纪念的,因为和他的不幸有关。这院子就在我们站着的地方对面。我指了指那个门,挽起他胳膊走去。马厩院外有两、三家酒店开着门,我朝一间看去,里面很空,炉火红红的,我就带他进了这家。
在灯光下我看他,我看出不仅他的头发又长又乱,他的脸也被阳光晒得黑黑的。他的头发比以前白,脸上和额上的皱纹比以前深,在各种天气下游走漂泊的经历给他打上了烙印,可他看上去很健康,像一个心怀坚定目的的人,没什么能使他疲乏。他把帽子上和衣上的雪抖落,我则在这时暗自作上述的观察。当他背朝我们进来的门口,面对我在桌边坐下时,又伸出粗糙的手和我热情地握手。
“我要告诉你,卫少爷,”他说道,“我去过的所有地方和我听到的所有的话。我走了很远,但我们听到的很少;不过,我都要告诉你。”
我打铃叫了一种热的饮料。他不肯喝比麦酒更强烈的东西。麦酒端上来放在火上热时,他坐在那里思索开了。他的表情是一种纯净凝重的严肃庄重,使我不敢加以惊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