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小人国游记-第六章

格列佛游记(青少版)[电子书]

简单描述一下这个国家的情况。当地人一般身高不超过六英寸,其他的动物、植物都有与之相称的严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一直到最小的种类,我是很难看见的。最高的树木大约有七英尺,我举起拳头刚好够得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同样也有一定的比例。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这一切,他们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远。

他们的学术已经十分发达,不知历经了多少代。不过他们写字的方法很特别,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他们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他们认为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当死人复活时,应该是站在地上。

这个帝国有些法律和风俗非常奇特。关于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均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审判时表明自己清白无罪,则原告将被立即处死。他们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因此欺诈的人没有不被处死的。

他们的政府是真正实行赏与罚这一原则的。不论是谁,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内一直严守国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领取相应的一笔款子,同时还可以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他们的裁判厅里的正义女神像塑有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还各有一只,表示正义女神谨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开着,左手持一柄宝剑,剑插在鞘中,这表示她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那么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没有用的,任何事务都决不能交给那些有才无德的危险分子去办,忘恩负义该判死罪,不知报恩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父母亲和子女责任的一些观念也和我们的观念完全不同。男女结合是建立在伟大的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的,为的是传宗接代。根据这一道理,他们认为最不应该让父母亲来教育子女。因此,他们的每个城镇都办有公共学校,所有父母的儿女一到二十个月时,必须送去学校接受培养和教育。

接收名门贵族子弟的男学校配有受人爱戴而又博才多学的教师,他们手下还有助教。孩子们的衣食简单朴素,他们受到荣誉、正义、勇敢、谦虚、仁慈、宗教、爱国等等方面原则性的培养教育。四岁以前男仆给他们穿衣服,之后则不管身份多高,都得自己穿衣。孩子们绝不准许同仆人交谈,只许一小伙或大群地在一块儿玩耍,以免孩子在幼年时代染上愚顽的恶习。一年中父母亲只准看望孩子们两次,每次看望的时间只有一小时,见面和分别时可以吻一下自己的子女,但那种时候总有一位教师在旁。他们不允许做父母的窃窃私语或对孩子表示爱抚,也不允许他们带进玩具、糖果之类的礼物。

每家必须交付子女的教育及娱乐费用,过期不缴由朝廷官吏征收。

在接收一般绅士、商人、做小买卖和手艺人子弟的学校里,也按照同样的方法相应管理。不过那些预备要做生意的孩子十一岁就得放出去当学徒,而贵族子弟则继续在校学留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

在女子学校里,高贵人家出身的女孩子所受的教育大致和男孩子差不多,那里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都耻于成为懦夫和呆子,也鄙视一切不洁不正派的个人打扮。女孩子要学一些家政方面的规则,研究学问的范围也较小些,因为这里人的信条是,女人不可能永远年轻,贵族人家的主妇却应该永远做一个懂道理、和蔼可亲的伴侣。女孩子到了十二岁,在他们看来就是结婚的年龄了,父母或监护人就把她们领回家。

在较为低等一级的女子学校里,孩子们学习各种符合她们性别和不同身份等级的工作。打算当学徒的九岁退学,其余的留到十一岁。

有孩子在这些学校里上学的小户人家,除每年要交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之外,还得将每月所得,缴一小部分给学校的财政主管,作为分给孩子的一份财产。有身份的人,要根据各人的情况,保证拨一笔一定数量的资产留给每一个孩子。这部分基金将永远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绝对公平地管理和使用。所以父母的开支是受法律限制的。

村民和劳工们则把孩子养在家里,他们的本分就是耕种田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来说就显得无足轻重了。年老多病的人由养老院抚养,这个国家没有一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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