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我们的推论和他们的意见恰恰相反,”我的朋友又回到了原点说,“据我所知,警察们推测,菲茨罗伊·辛普森在把小马倌麻醉之后,用他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确实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在他身后敞开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争吵起来,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毫发未损,并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敲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某个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挣脱了缰绳,现在正在荒野上流浪。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可能性不大,可是所有其他解释则更加离谱了。不管怎样,只要我一到达现场,很快就会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进一步推理。”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小镇就像盾牌上凸起的金属装饰一样,坐落在幅员辽阔的达特穆尔草原中央,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生着拳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熠熠生辉。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干练,非常整洁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另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在英国侦探界声名显赫。
“福尔摩斯先生,您能到这儿来,我真的感到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经想尽一切办法破案,而且我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宝马。”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甚微,”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边走边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德文郡的这个古老的城市响起了“”的马蹄声。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这个案件,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讲。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将帽子拉下来搭到双眼上,头靠着交叉着的双臂。格雷戈里把他的推测条分缕析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说的完全一样。
“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落入了法网,”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是很确凿,如果事情有新的进展,将会推翻这种假设。”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摔倒在地的时候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了。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宝马非常感兴趣,而且还有麻醉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暴雨中外出,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真的认为,我们完全可以起诉他。”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将这一切推翻,”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搜查他的物品的时候发现有复制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店卖给他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宝马?他要女仆转交给看马房少年的一张纸条,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这样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难问题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难以解决。他在这一地区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这把钥匙,既然已经发挥了效用,肯定早就被扔掉。那匹马可能在荒野中的低洼处或在一个废弃的矿井里。”
“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却声称已经丢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脚印,说明星期一的晚上,有一伙吉卜赛人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肯定达成某种协议,也许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或许现在那匹宝马就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难道不是吗?”
“这当然可能。”